天眼查App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出版物互联网销售、网络文化经营等,由朱申申、尹鹏分别持股85%、15%。
中新网6月1日电 据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8家单位共同建设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事例库,于2024年6月1日正式上线。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事例库依托现有人民法院案例库,专门收录以上9家单位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事例。通过入库案事例,统一涉未成年人案件裁判规则和尺度,规范和推广维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回应社会关切,有效解决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保护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携手共同筑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的堤坝,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建设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事例库,对于进一步明确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原则要求,统一涉未成年人案件的裁判规则和尺度,推广各级法院在社会调查、社会观护、心理疏导、法庭教育、家庭教育指导、延伸帮教等方面的有效经验,提升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水平和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事例库收录了9家单位具有示范意义的参考案事例,共同做实国家治理、社会治理,以能动履职实现双赢多赢共赢。通过案事例的评价、引领、教育功能,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减少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事件的发生。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事例库运行后,为各级人民法院和相关部门提供参考。一方面有利于法官开拓办案思路,借鉴相关部门经验和智慧,寻求更好方式去化解涉未成年人矛盾纠纷;另一方面,社会各界也可以从入库案事例中了解人民法院以及相关部门在维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各方共同推动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为未成年人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和社会环境,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截至目前,相关单位推荐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事例均已入库,于6月1日正式上线向公众开放。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事例库访问地址为:rmfyalk.court.gov.cn。互联网访问人民法院案例库首页地址,通过“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事例库”入口,即可进入页面。 【编辑:房家梁】
责任编辑:李志强宏观经济央行视觉中国。
- 今日热点
- 重庆民营企业税收占全市53.2%
- 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 湖北省直微信2022年12月TOP30榜:“湖北省博物馆”“湖北征兵”“湖北禁毒hbncc”大幅晋位
- 杭州西湖网红“汤屋”后续处理:收归国有保留景观
- 中国国家地理携手东方乐文化打造“乐音版”中国国家地理杂志文章中国国家地理网
- Zoho入选Gartner“2023企业低代码应用程序平台魔力象限”有远见者